台灣免疫暨腫瘤學會理事長張文震表示,傳統的癌症分類是以癌症原發部位、血液或細胞組織命名,治療也以原發部位癌別為處方用藥的基礎。然而,近年醫學發現不同癌別也可能發現相同的基因突變,即為「跨癌別特定基因」,病友只要經基因檢測,確認有特定基因突變,舉例如高腫瘤突變負荷量(TMB-H)、RET融合基因或突變基因、BRAF突變、NTRK融合基因等,就有機會不論癌別使用相同的藥物治療。
台灣免疫暨腫瘤學會吳教恩理事表示,癌症精準醫療觀念不斷進步,不但強調個人化治療的「同病異治」,近年跨癌別特定基因對應藥物的研發,包括口服單一標靶、兩種標靶藥物等,也開啟「異病同治」的新時代!研究顯示,跨癌別特定基因變異的癌症病友,採用對應藥物的治療反應率明顯增加,以BRAF基因變異對應的標靶藥為例,對肺癌、甲狀腺癌、腦瘤等實體癌症都能延長疾病控制的時間。
以台灣第一大癌症的肺癌為例,每年新增超過一萬六千名患者,其中約9成屬於非小細胞肺癌。台大醫院內科部何肇基教授表示,肺癌治療需先檢測是否有特定的驅動基因變異,再給予相對應的標靶藥物,以達精準治療之效。根據《二○二二台灣晚期肺癌藥物治療共識》,非小細胞肺癌常見EGFR、ALK、ROS1、EGFRExon20、KRAS、MET、BRAF、NTRK與RET等9大驅動基因,其中最後3種基因突變是肺癌中的「罕癌」,比例僅占一至二%左右,幸運的是這些基因已有被核准用於多種癌症的標靶藥物被研發出來。
過去,肺癌病友如果屬於跨癌別特定基因變異,因缺乏相對應的標靶藥物,治療僅有化療一途,但傳統化療的預後差,病友飽受不斷復發之苦,且整體存活時間也顯著縮短;然而,近年相對應的標靶藥物陸續上市,甚至於去年底和今年初納入健保給付,讓癌友對於更有效治療與減輕經濟負擔都有了新的盼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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