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類曾經認為感覺僅僅包括視覺、聽覺、觸覺、味覺和嗅覺這五感。一個“第六感”成為所有其他預感的總稱,並且被各不相同地描述成是被超感官知覺或直覺所支持的。
僅僅人類的身體本身就擁有很多其他感覺,而靈魂的感覺範圍則超越了任何能夠化身的身體。靈魂/身體或靈魂/大腦 之間的連接,對我們來說也是個謎。
我們認識到靈魂能夠在所有密度間架起橋樑,所以處在第四密度的我們,能夠輕易地和一個第三密度被接觸者交談。
我們認識到靈魂很享受化身,完全地注入到肉身內,並且似乎像肉身那樣擁有心和頭腦的功能。
但是靈魂的成分、靈魂的原料,並不是我們能夠進行實驗或解剖的東西。因此我們沒法告訴你們這到底是如何發生的。
視覺,被人類理所當然的認為是僅僅集中在眼睛的,事實上卻能夠發生在皮膚的表面。
就像盲人的經歷證明了任何照射在生命體表面的光線,都能夠被感知並分類。聽覺同樣能以振動的形式,在耳朵以外被感受到。
味覺和觸覺二者相似,因為它們是對影響生命體表面的化學物質的即時相互作用。觸覺可分解為許多方面,包括對壓力的感知。
沒被提到過的感覺,有用來感覺其與重力中心的關係的平衡感,有涉及平衡感的移動感,以及當人類感覺到身體全都不對勁時的疾病感。
我們所提到的僅僅是那些普通人能夠容易明了的感覺,而事實上存在的感覺數量是極大的。在靈魂與其周圍事物之間有許多接觸點。因此即使靈魂實際上沒有眼睛也能夠看見東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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