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6日 星期四

點亮自性之光:光明自性的照徹(節錄)

你必須是自由的,才能為自己點亮內在的光明。
也就是“以自性之光來照亮自己”!這份光明不是別人能給予你的,你也無法借別人的燭光來照亮自己。



如果你借別人的燭光照亮自己,那畢竟只是一根蠟燭;它是會熄滅的。弄清楚“點亮自性之光”是什麼意思,就是冥想要下的一部分工夫。我們現在要共同探索一下“點亮自性之光”是什麼意思,並且要認清擁有這份光明是多麼重要的事。⋯⋯

我們的侷限之一就是輕易接受別人成為我們的權威——僧侶、書籍、宗師以及某個聲稱自己已經是通透之人的權威性。
凡是涉及到“靈性”——請允許我暫時採用這個名相——的事,都不能倚賴任何權威;否則你就無法自由地為自己去探查及發現什麼是冥想了。

若想深入探查與冥想有關的事,你必須在內心裡徹底擺脫一切的權威和較量,尤其應該擺脫的權威就是我這名講者,因為你如果一味追隨我的話語,你的探索便結束了。

你必須十分留意那些醫師或科學家的權威性,並且要瞭解我們根本不需要任何一種心理上的權威,不論是別人的意見,或是你自己的經驗、知識、結論、偏見。

你自己的經驗或是你自己的理解,也會變成你內在的權威:“我理解了,因此我才是對的。”這一切都是需要去留意的權威形式,否則你是永遠也無法點亮自性之光的。


一旦點亮了自性之光,你就為世界帶來了光明,因為世界即是你,你即是這個世界。

沒有任何人能引領你,沒有任何人可以告訴你目前已經有進步了,也沒有人可以真的為你帶來鼓舞。你必須完全獨立自主地進行冥想。

只有當你深入探索過自己的真相之後,這份光明才會被點亮。這就是自我覺察,亦即認識自己的真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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